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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课件(讲稿)第15章 农村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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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课件(讲稿)第15章 农村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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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农村土地管理

第15章 农村土地管理

土地制度框架 所有权:集体所有。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六十条) 相邻关系(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日照、环 境保护、安全) ■使用权:农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非农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 地(宅基地使用权) 荒地 ■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

一、土地制度框架  所有权:集体所有。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六十条) 相邻关系(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日照 、环 境保护、安全)  使用权:农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 非农地: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 地(宅基地使用权) 荒地  地役权  担保物权(抵押权)

规范的乡村财政制度 规范的乡村金融制度 土地税 土地抵押 土地制度 租地衣场 土地融资 衣业结构调整 乡村企业发展 竞争性房地产市域 乡村城市化 ■朱秋霞,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准国家所有制特征及改革的必要性

 朱秋霞,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准国家所有制特征及改革的必要性

二、 农业用地 1、背景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从70年代末开始出现并 推广实行。根据20年的改革实践,中共中央十一 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 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 障的土地使用权(1998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 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农业用地 1、背景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从70年代末开始出现并 推广实行。根据20年的改革实践,中共中央十一 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 地承包关 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 障的土地使用权(1998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 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

1978年中央农业改革决议 1979年生产责任制进入试验阶段 1979年中夹农业攻策决议:生产 1980年底:大约20%的生产小组 责任制的两种形式,尤其是大包 采用责任制的第一种形式(1) 干形式作为例外被批准 1980年中夹75号文件:批准两种 1981年底:大约50%的生产小组 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后进地区实 采用两种生产责任制的形式, 胞 1982年底:大约70%的生产小组 1982年中夹1号文件:承认生产 采用两种生产责任制的形式, 责任制的所有形式都是社会主义 (3) 的经济形式 1983年底:大约97%的生产小组实 1983年中夹1号文件:生产责任 行了两种生产责任制的形式(4) 制合理性的理论说明 1984年中夹1号文件:宣布个体农 民有15年的士地使用权 1984年底:大钓99%的生产小组 实行了两种生产责任制的形式 (5)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 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 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 的指导。 《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08-29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 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 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 的指导。  《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2-08-29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圐圖) ■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 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圐圙) 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 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流转的管理 (1)对流转行为的管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或者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 承包农户需要以转让,出租、耳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 应事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田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流转。 专业生产项目和“四荒”资源的承包、租赁和拍卖,对象 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 ,必须经村民会议三 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三分: ”三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到乡 和乡以上人苠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流转的管理 (1)对流转行为的管理。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妨碍或者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 承包农户需要以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 应事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流转。  专业生产项目和“四荒”资源的承包、租赁和拍卖,对象 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经村民会议三 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到乡 和乡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流转合同的管理。 流转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协议)。流转合同(协议)应依 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流转合同(协议)书 由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签订土地流转 合同(协议)后,应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手续;需要公证的,还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办理公证手续。 ■ 涉及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应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和登记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代替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双方 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流转合同

(2)流转合同的管理。  流转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协议)。流转合同(协议)应依 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流转合同(协议)书 由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签订土地流转 合同(协议)后,应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手续;需要公证的,还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办理公证手续。  涉及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应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和登记手续。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代替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双方 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流转合同

(3)流转资金的管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缴农户承包地流 转收益。 对流转期限超过3年的土地流转价格的确定,应当考虑价 格变化因素和承包方的土地改造投入因素,分年段确定补 偿标准。 专业生产项目和“四荒’’资源流转所得资金,实行村有 乡管,由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代管,资金的使用由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 性项目和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更 不准平分到户

(3)流转资金的管理。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缴农户承包地流 转收益。  对流转期限超过3年的土地流转价格的确定,应当考虑价 格变化因素和承包方的土地改造投入因素,分年段确定补 偿标准。  专业生产项目和“四荒’’资源流转所得资金,实行村有 乡管,由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代管,资金的使用由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 性项目和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更 不准平分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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