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民法总论》课程教学资源(文献资料)乘人之危

妻子胁迫病夫霸占家产法院判决分财协议无效(乘人之危) 作者:许世雄发布时间:2006-11-1509:00:2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在丈夫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形下,妻子提出与丈夫假离婚,丈夫违心地 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并将全部财产分给了妻子。后丈夫发觉上当,遂走上法庭请求确认离 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无效。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经两次开庭审理,11月 14日,一审宣判原、被告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部分无效。 家住巫山县城的涂某驹于1998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打工女王某,并于当年登记结婚。 200年,由于移民搬迁,涂与母亲彭德某、妹妹涂某云共同出资在县城建起了一幢占地面 积为60平方米的9层房屋。房屋建好后,将其中的2楼和6楼房屋卖给了他人。200年7 月26日,三人就所建房屋进行了分配:涂某驹分得第8层、第5层房屋两套和9楼房屋 间、第4层门市一间,妹妺涂某云分得第7层、第3层房屋两套和9楼房屋一间、第3层门 市一间,母亲彭德某分得1楼门市一间(彭德某去世后该房屋归涂某驹所有)。房屋分配后 涂母居住涂某驹分得的房屋内。 2003年9月,涂某驹在重庆市西南医院进行检查,经会诊为肝硬化早期。2004年 6月9日,王某在与涂某驹争吵后,王便以“不签离婚协议,以后就不再照顾你”相威胁提 出与涂某驹假离婚,涂无奈之下违心地签订了离婚协议,将夫妻分得的所有房屋及母亲分得 的1楼门市一间全部给了王,并于同月17日登记离婚。 审理中,原告涂某驹称双方离婚后仍在一起共同生活,对外也以夫妻相称。2006 年初,被告见时机成熟,将原告赶出家门,占有了全部房屋,导致其有家难归。被告王某则 辩称因原告婚外恋被她察觉,将大部分房产分给了她,是体现对她感情伤害的一种补偿。 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因该财产涉及到第三人彭德菊应当享有 的份额,且第三人也未对其权利进行放弃,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 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合同无效:由于原告患有严重疾病,被告利用原告生病这一客观 事实而与其签订离婚协议,是一种“乘人之危”的情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为无效
妻子胁迫病夫霸占家产 法院判决分财协议无效(乘人之危) 作者:许世雄 发布时间:2006-11-15 09:00:2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在丈夫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形下,妻子提出与丈夫假离婚,丈夫违心地 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并将全部财产分给了妻子。后丈夫发觉上当,遂走上法庭请求确认离 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无效。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经两次开庭审理,11 月 14 日,一审宣判原、被告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部分无效。 家住巫山县城的涂某驹于 1998 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打工女王某,并于当年登记结婚。 2000 年,由于移民搬迁,涂与母亲彭德某、妹妹涂某云共同出资在县城建起了一幢占地面 积为 60 平方米的 9 层房屋。房屋建好后,将其中的 2 楼和 6 楼房屋卖给了他人。2002 年 7 月 26 日,三人就所建房屋进行了分配:涂某驹分得第 8 层、第 5 层房屋两套和 9 楼房屋一 间、第 4 层门市一间,妹妹涂某云分得第 7 层、第 3 层房屋两套和 9 楼房屋一间、第 3 层门 市一间,母亲彭德某分得 1 楼门市一间(彭德某去世后该房屋归涂某驹所有)。房屋分配后 涂母居住涂某驹分得的房屋内。 2003 年 9 月,涂某驹在重庆市西南医院进行检查,经会诊为肝硬化早期。2004 年 6 月 9 日,王某在与涂某驹争吵后,王便以“不签离婚协议,以后就不再照顾你”相威胁提 出与涂某驹假离婚,涂无奈之下违心地签订了离婚协议,将夫妻分得的所有房屋及母亲分得 的 1 楼门市一间全部给了王,并于同月 17 日登记离婚。 审理中,原告涂某驹称双方离婚后仍在一起共同生活,对外也以夫妻相称。2006 年初,被告见时机成熟,将原告赶出家门,占有了全部房屋,导致其有家难归。被告王某则 辩称因原告婚外恋被她察觉,将大部分房产分给了她,是体现对她感情伤害的一种补偿。 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因该财产涉及到第三人彭德菊应当享有 的份额,且第三人也未对其权利进行放弃,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 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合同无效;由于原告患有严重疾病,被告利用原告生病这一客观 事实而与其签订离婚协议,是一种“乘人之危”的情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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