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二十五章 与知识产权有的国际公约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
第六编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

第二十五章与知识产权有 的国际公约 第一节与著作权有关的国际公约 伯尔尼文学艺术作品公约 (-)公约的制定 随着复制和使用作品的技术不断完善,经济文化 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著作权国际保 护问题显得尤为迫切。人们认为有必要在著作权领域 订立多边国际条约,更好地在国际范围内保护著作权, 保证在其每一个成员国内,成员国的作品都得到国民 待遇,作者不用履行任何手续,就可以享有这一国民 待遇和最低限度的保护。伯尔尼公约的缔结完全遵循 了这一目标
第二十五章 与知识产权有关 第一节 (一) 随着复制和使用作品的技术不断完善,经济文化 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著作权国际保 护问题显得尤为迫切。人们认为有必要在著作权领域 订立多边国际条约,更好地在国际范围内保护著作权, 保证在其每一个成员国内,成员国的作品都得到国民 待遇,作者不用履行任何手续,就可以享有这一国民 待遇和最低限度的保护。伯尔尼公约的缔结完全遵循 了这一目标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起 约》,于1886年9月在瑞士伯尔尼签话世果上 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参加公约的国家组成值尔 尼联盟,是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组织。《伯尔 尼公约》后来经过多次修订,最重要的有1908年于 柏林,确立对作者的保护不取决于履行手续;1928 年于罗马,承认了精神权利与广播财产权利;1948 年于布鲁塞尔,通过了保护期不少于50年的原则; 1967年于斯德哥尔摩,草拟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议 定书,但未得到发达国家同意;1971年于巴黎,对 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进行删改与限制;该公约 的最新文本为1971年巴黎文本。截至到2001年12 月31日,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增加到148个国家,其 中绝大多数国家批准了公约巴黎文本。中国于1992 年10月加人,适用巴黎文本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 约》,于1886年9月在瑞士伯尔尼签订,是世界上 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参加公约的国家组成伯尔 尼联盟,是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组织。《伯尔 尼公约》后来经过多次修订,最重要的有1908年于 柏林,确立对作者的保护不取决于履行手续;1928 年于罗马,承认了精神权利与广播财产权利;1948 年于布鲁塞尔,通过了保护期不少于50年的原则; 1967年于斯德哥尔摩,草拟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议 定书,但未得到发达国家同意;1971年于巴黎,对 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进行删改与限制;该公约 的最新文本为1971年巴黎文本。截至到2001年12 月31日,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增加到148个国家,其 中绝大多数国家批准了公约巴黎文本。中国于1992 年10月加人,适用巴黎文本

二)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2自动保护原则 3独立保护原则 (三)主要权利内容 1精神权利 《伯尔尼公约》要求各成员国至少保护的精神权 利为署名权,也称为“表明作者身份权”和保 护作品完整权。精神权利不受作者经济权利的 影响,甚至在经济权利转让之后,作者仍保有 要求其作品作者身份的权利,和保护作品完整 的权利以及反对有损于其声誉的一切权利
(二) 1 2 3 1 《伯尔尼公约》要求各成员国至少保护的精神权 利为署名权,也称为“表明作者身份权”和保 护作品完整权。精神权利不受作者经济权利的 影响,甚至在经济权利转让之后,作者仍保有 要求其作品作者身份的权利,和保护作品完整

2经济权利 (1)翻译权, (2)复制权, (3)表演权, (4)无线广播与有线传播权, 5)公开朗诵权, (6)改编权, (7)录制权, (8)制片权, (9)追续权
2 (1)翻译权, (2)复制权, (3) (4)无线广播与有线传播权, (5)公开朗诵权, (6) (7) (8)制片权, (9)追续权

(四)权利保护期及标准 《伯尔尼公约》要求对一般作品的经济权利保 护期,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摄影 作品及实用艺术作品,不少于作品完成后25年; 电影作品不少于同观众见面后50年或摄制完成 后50年;匿名或假名作品,不少于出版后50年 合作作品不少于最后一个去世的作者死后50年 精神权利的保护期至少要与经济权利的保护期 相等。同时,公约确立了最低限度的保护规定, 要求各成员国立法给予著作权人的保护水平不 得少于公约规定的标准
(四) 《伯尔尼公约》要求对一般作品的经济权利保 护期,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摄影 作品及实用艺术作品,不少于作品完成后25年; 电影作品不少于同观众见面后50年或摄制完成 后50年;匿名或假名作品,不少于出版后50年; 合作作品不少于最后一个去世的作者死后50年。 精神权利的保护期至少要与经济权利的保护期 相等。同时,公约确立了最低限度的保护规定, 要求各成员国立法给予著作权人的保护水平不 得少于公约规定的标准

(五)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定 这些规定在1971年修订的《伯尔尼公约》的附 件中,是把1967年文本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 加以删改与限制而形成的。其目的是允许一些同盟 成员国(只要任何成员国被联合国大会承认属于“发 展中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间内,在翻译与 复制来源于其他成员国的作品时适用强制许可制度。 附件规定了什么国家可以使用这些规定,使用的方 式,时间和针对哪些权利。这里的规定是非常具体 比较复杂的。比如,关于复制的强制许可使用分为 种情况,对受公约保护的有关数学、自然科学和 技术的作品,在首次出版3年以后可取得复制强制 许可证;小说、诗歌、戏剧和乐曲以及美术作品, 须首次出版7年以后;其他作品,需首次出版5年以 后
(五) 这些规定在1971年修订的《伯尔尼公约》的附 件中,是把1967年文本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款 加以删改与限制而形成的。其目的是允许一些同盟 成员国(只要任何成员国被联合国大会承认属于“发 展中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间内,在翻译与 复制来源于其他成员国的作品时适用强制许可制度。 附件规定了什么国家可以使用这些规定,使用的方 式,时间和针对哪些权利。这里的规定是非常具体、 比较复杂的。比如,关于复制的强制许可使用分为 三种情况,对受公约保护的有关数学、自然科学和 技术的作品,在首次出版3年以后可取得复制强制 许可证;小说、诗歌、戏剧和乐曲以及美术作品, 须首次出版7年以后;其他作品,需首次出版5年以 后

罗马公约 (一)公约的制定 1961年10月,在意大利罗马通过了《保 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 约》,简称《罗马公约》。它于1964年生 效,是版权邻接权国际保护中第一个世界性 公约。由于罗马公约包括了整个著作权邻接 权领域,因此,就适用范围而言,它也是邻 接权国际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只有《伯尔 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方可 加入该公约。到2000年12月,已有66个成 员国。我国未加入《罗马公约》
二、罗马公约 (一) 1961年10月,在意大利罗马通过了《保 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 约》,简称《罗马公约》。它于1964年生 效,是版权邻接权国际保护中第一个世界性 公约。由于罗马公约包括了整个著作权邻接 权领域,因此,就适用范围而言,它也是邻 接权国际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只有《伯尔 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方可 加入该公约。到2000年12月,已有66个成 员国。我国未加入《罗马公约》

(二)对表演者权利的保护 公约第3条之一规定,表演者是指以演歌唱 背诵、朗诵、演奏,或其他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 的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以及其他表演文 学艺术作品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公约第9条规定, 任何缔约国可将对表演者的保护扩大到不表演文学 艺术作品的艺人。首先,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表演 者享有在被要求保护的国家的领土上得到该国法律 对其国民表演者进行的表演、表演的首次录制或在 其领土上广播的保护。其次,表演者有权阻止的行 为有:未经表演者同意而广播或向公众传送“实况” 表演;未经表演者同意对表演实况进行录制;复制 未经表演者同意而录制的原始制品或是复制品超出 他们允许的范围
(二) 公约第3条之一规定,表演者是指以演出、歌唱、 背诵、朗诵、演奏,或其他方式表演文学艺术作品 的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以及其他表演文 学艺术作品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公约第9条规定, 任何缔约国可将对表演者的保护扩大到不表演文学 艺术作品的艺人。首先,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表演 者享有在被要求保护的国家的领土上得到该国法律 对其国民表演者进行的表演、表演的首次录制或在 其领土上广播的保护。其次,表演者有权阻止的行 为有:未经表演者同意而广播或向公众传送“实况” 表演;未经表演者同意对表演实况进行录制;复制 未经表演者同意而录制的原始制品或是复制品超出 他们允许的范围

(三)对录音制作者权利的保护 录音制品是指专门用于听觉的表演普 或其他声音的录制品。排除了同时有形象 和声音的录制。录音制作者是指首次将表 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音的自然人或法大 首先,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录音制作者享 有得到缔约国给予其国民首次在其领土上 录制录音制品而得到的同等待遇。其次, 根据公约第10条的规定,凡录音制作者有 权许可或禁止对他们的录音制品进行直接 或者间接的复制
(三) 录音制品是指专门用于听觉的表演声音 或其他声音的录制品。排除了同时有形象 和声音的录制。录音制作者是指首次将表 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音的自然人或法人。 首先,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录音制作者享 有得到缔约国给予其国民首次在其领土上 录制录音制品而得到的同等待遇。其次, 根据公约第10条的规定,凡录音制作者有 权许可或禁止对他们的录音制品进行直接 或者间接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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