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法律基础》课程电子教案(PPT课件讲稿)第五章 民法 第一节 民法总则1/3

第五章 民法 内容提要:本章介绍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原理。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包括人格权、物权、合同、侵权行为等 各种法律关系。 学习目标:掌握民事法律的基本概念,理解民 法的基本原则,通过民事法律的基本原理懂得维护 人格权、物权等权利,认识并正确行使民事权利, 自觉履行民事义务,防止民事侵权行为的发生。 @北京師托大学 网络教育
第五章 民法 内容提要:本章介绍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原理。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包括人格权、物权、合同、侵权行为等 各种法律关系。 学习目标:掌握民事法律的基本概念,理解民 法的基本原则,通过民事法律的基本原理懂得维护 人格权、物权等权利,认识并正确行使民事权利, 自觉履行民事义务,防止民事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一节 民法总则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北渐彩大学 网络教育
第一节 民法总则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一)民法的凋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 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当事人在民事活动 中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北渐彩大学 网络教育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及基本原则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 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当事人在民事活动 中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二、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一切 人不分国籍、年龄、性别、职业,也不分自然人抑 或组织体,均被抽象成“人”,即自然人和法人。 (一)自然人 自然人主体包括公民个人自然人与个人合伙 两种类型。 @北渐彩大学 网络教育
二、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一切 人不分国籍、年龄、性别、职业,也不分自然人抑 或组织体,均被抽象成“人”,即自然人和法人。 (一)自然人 自然人主体包括公民个人自然人与个人合伙 两种类型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公 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 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且能够 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况的不同,对自然人的民 事行为能力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北京新彩大¥ 网络教育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公 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 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且能够 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况的不同,对自然人的民 事行为能力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 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 ®北渐花大婆 网络教育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 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 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 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 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北京師彩大¥ 网络教育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 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 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 理进行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 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北渐托大学 网络教育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 理进行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 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民法中的监护制度与监护人设立。监护制度 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 制度。 监护人的设立: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 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以及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朋友 担任。 @北京師托大 网络教育
民法中的监护制度与监护人设立。监护制度 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 制度。 监护人的设立: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 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以及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朋友 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 女、或者其他近亲属等担任。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 财产等合法权益;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 动;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进行管理和教育,关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北渐花大学 网络教育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 女、或者其他近亲属等担任。 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 财产等合法权益;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 动;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进行管理和教育,关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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