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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放大学:《贸易实务》课程教学资源(辅导材料)第九章 贸易合同中的贷 款结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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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放大学:《贸易实务》课程教学资源(辅导材料)第九章 贸易合同中的贷 款结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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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贸易合同中的贷款结算条款教学辅导 2014年02月 一、本章内容及重、难点问题 货币 支付工具 汇票 本票和支票 汇付 汇付和托收 托收 国际保理与出口信用保段 信用证特点与作用 信用证与银行保证书 信用证当事人与种类 信用证慢作程序 银行保证书内容 本章分三节侧述了市场调查、贸号该判及合月书写的相关内容。 二、本章重、难点问题辅导 第九章 贸易合同中的贷款结算条款 汇付的含义 汇付,又称汇款。它是买方根据合同规定,通过银行直接将货款汇给卖方的一种 方式。 汇付程序 ·出具汇款申请书,写明收款人名称和地址及汇款金额和汇款方式。 ·汇出行接受委托后即有义务按申请书的指示通知汇入行将汇款解付给收款 人。 ·汇款人在申请时应交付所汇全部金额现金和汇费。 汇付方式 ·电汇: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等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 款人所在地汇入行委托其将款项付给指定的收款人。 。信汇: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开具付款委托节,通过信件邮寄给收款人所

第九章 贸易合同中的贷 款结算条款 教学辅导 2014 年 02 月 一、本章内容及重、难点问题 本章分三节阐述了市场调查、贸易谈判及合同书写的相关内容。 二、本章重、难点问题辅导 第九章 贸易合同中的贷 款结算条款 汇付的含义 汇付,又称汇款。它是买方根据合同规定,通过银行直接将货款汇给卖方的一种 方式。 汇付程序 • 出具汇款申请书,写明收款人名称和地址及汇款金额和汇款方式。 • 汇出行接受委托后即有义务按申请书的指示通知汇入行将汇款解付给收款 人。 • 汇款人在申请时应交付所汇全部金额现金和汇费。 汇付方式 • 电汇: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等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 款人所在地汇入行委托其将款项付给指定的收款人。 • 信汇: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开具付款委托书,通过信件邮寄给收款人所 支付工具 汇付和托收 信用证与银行保证书 货币 汇票 本票和支票 信用证特点与作用 信用证当事人与种类 信用证操作程序 银行保证书内容 汇付 托收 国际保理与出口信用保险

在地汇入行,并解付给指定收款人。 ·汇票:是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 汇票,并由汇款人自行郎寄给收款人,收款人凭票在解付行兑款的一种结算 方法。 汇付方式在贸易中的应用 ·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贷款能否顺利结算。 完全取决买实双方的商业信用, 1.用于本企业分支机构或关系密切企业之间的结算。 2.用于定金、,货款尾数,佣金以及大宗交易的分期付款。 托收的含义 托收:是指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出口并取得货运单据后,根据发票金额开其汇票, 与货运单据一起,交给出口地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的种类 。付款交单:是卖方的交单须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托收行只有在收到货款的 情况下才能交出货运单据(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 即可向银行取得全部货运单据。 托收的特点 ·在托牧业务中。银行只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无必须付款义务。 ·托收业务是建立在纯商业基础上的信用,风险较大。 ·采用托收方式,能推进销售和加强竞争。 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事项 ·认真调查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信息,并 在此基础上按不同客户排定信用度,控制成交金额和交货进度 ·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目的地后,因不准进口 或收不到外汇时造成损失。 ·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和有关法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和上的特殊规 定,影响安全收汇。 ·确定国外代收行应征得托收行的事先同意,以防止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 靠或往米果道不畅,造成代收行拒绝托收申请或或代收行信用不佳而造致贷 款落空

在地汇入行,并解付给指定收款人。 • 汇票:是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 汇票,并由汇款人自行邮寄给收款人,收款人凭票在解付行兑款的一种结算 方法。 汇付方式在贸易中的应用 • 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贷款能否顺利结算, 完全取决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 1.用于本企业分支机构或关系密切企业之间的结算。 2.用于定金、货款尾数,佣金以及大宗交易的分期付款。 托收的含义 托收:是指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出口并取得货运单据后,根据发票金额开具汇票, 与货运单据一起,交给出口地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的种类 • 付款交单:是卖方的交单须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托收行只有在收到货款的 情况下才能交出货运单据(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 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 即可向银行取得全部货运单据。 托收的特点 • 在托收业务中,银行只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无必须付款义务。 • 托收业务是建立在纯商业基础上的信用,风险较大。 • 采用托收方式,能推进销售和加强竟争。 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事项 • 认真调查进口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信息,并 在此基础上按不同客户排定信用度,控制成交金额和交货进度。 • 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目的地后,因不准进口 或收不到外汇时造成损失。 • 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和有关法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和上的特殊规 定,影响安全收汇。 • 确定国外代收行应征得托收行的事先同意,以防止进口人指定的代收行不可 靠或往来渠道不畅,造成代收行拒绝托收申请或或代收行信用不佳而遭致贷 款落空

·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1F条款成交,由出口人办理保险或也可投保出口信用险。 在不采取CIF条件成交时,应投保卖方利益险。 ·在进口人签回销货确认书或销货合同后,才可办理装运,并严格编制单据, 做到单据与合同条款一致,单据种类和要求与进口国报关条例一致。 ·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及时催收清理贷款,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 施,以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的全称是国际保付代理业务。它是在以托收、除帐等方式结算货款 情况下,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包括买方资信调查、百分之百风险担保, 催收应收帐款、财务管理以及融通资金等综合性服务,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金胞服务,凭以保障因国外进口人 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而给本国出口人所造成的货款收不到的损失。 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是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具体做法是,开证行按 其客户的要求: 1,向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其出具的汇票。 2.授权有关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汇票 3.授权有关银行议付. 信用正的性质 信用证结算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属于银行信用,它比建立在商业信用上 的结算方式要优越许多。 信用证的特点 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性文件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实实行的是凭单付款原则 信用证的操作程序 ·签订贸易合同 ·申请开立信用证 ·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的通知与保兑 ·信用证的接受 ·进口人付款

• 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IF条款成交,由出口人办理保险或也可投保出口信用险。 在不采取CIF条件成交时,应投保卖方利益险。 • 在进口人签回销货确认书或销货合同后,才可办理装运,并严格编制单据, 做到单据与合同条款一致,单据种类和要求与进口国报关条例一致。 • 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及时催收清理贷款,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 施,以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国际保理 • 国际保理的全称是国际保付代理业务。它是在以托收、赊帐等方式结算货款 情况下,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包括买方资信调查、百分之百风险担保、 催收应收帐款、财务管理以及融通资金等综合性服务。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凭以保障因国外进口人 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而给本国出口人所造成的货款收不到的损失。 信用证的含义 • 信用证是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具体做法是,开证行按 其客户的要求: 1.向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其出具的汇票。 2.授权有关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汇票 3.授权有关银行议付。 信用证的性质 信用证结算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属于银行信用,它比建立在商业信用上 的结算方式要优越许多。 信用证的特点 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性文件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实行的是凭单付款原则 信用证的操作程序 • 签订贸易合同 • 申请开立信用证 • 开立信用证 • 信用证的通知与保兑 • 信用证的接受 • 进口人付款

银行保证书 ·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担心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银行出具保证付款 文件又不宜使用信用证方式时,往往要求对方通过银行开立银行保证书。银 行以担保人的身份保证,如委托人未向收益人履行某项义务时,由担保银行 承担保证书中所规定的保证责任。 银行保证书的特点与使用 ·在使用保证书时,保证银行只承担第二付款责任 ·保证书只在债务人违钓的情况下使用,在买卖双方正常覆行合同时,不使用。 ·当收益人凭保证书索德时,须经调查证实委托人违反合同又不予暗偿的事实

银行保证书 • 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担心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银行出具保证付款 文件又不宜使用信用证方式时,往往要求对方通过银行开立银行保证书。银 行以担保人的身份保证,如委托人未向收益人履行某项义务时,由担保银行 承担保证书中所规定的保证责任。 银行保证书的特点与使用 • 在使用保证书时,保证银行只承担第二付款责任。 • 保证书只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使用,在买卖双方正常履行合同时,不使用。 • 当收益人凭保证书索偿时,须经调查证实委托人违反合同又不予赔偿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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