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课件下载中心 》 教学资源 》 大学文库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2010年1月)

文档信息
资源类别:文库
文档格式:PDF
文档页数:13
文件大小:413.62KB
团购合买:点击进入团购
内容简介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2010年1月)
刷新页面文档预览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年1月20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以及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实施了北京地区的第二次全国 经济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年度数据。普查对象 是全市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 括各单位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状况、科技活动以及能源消费等方面 的情况。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本次普查数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按照全国统 的方法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 2.6%o,达到了国家数据质量控制标准。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主要 普查数据公布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到2008年末,北京市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 经营户100.6万个。其中,法人单位37.8万个,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6.2万 个,个体经营户56.6万户。在法人单位中,属于本次普查登记对象的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有26.8万个。 本次经济普查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合计为44.0万个,比2004年第一次 经济普查时的29.7万个增长了48.1%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单位5.1万个,占13.4%,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4.6万个增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 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0年 1月 20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以及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实施了北京地区的第二次全国 经济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08年 12月 31日,时期资料为 2008年年度数据。普查对象 是全市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 括各单位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生产经营活动与财务状况、科技活动以及能源消费等方面 的情况。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本次普查数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按照全国统一 的方法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 26‰,达到了国家数据质量控制标准。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主要 普查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注一] 到 2008年末,北京市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注二] 、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 经营户[注三] 1006万个。其中,法人单位 378万个,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62万 个,个体经营户 566万户。在法人单位中,属于本次普查登记对象的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有 268万个。 本次经济普查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合计为 440万个,比 2004年第一次 经济普查时的 297万个增长了 481%。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单位 51万个,占 134%,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 46万个增 — 1—

长了10.9%;第三产业单位32.7万个,占86.6%,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21.0万个增长了 55.7%。 从法人单位机构类型看,企业单位34.5万个,占法人单位的91.3%;其他各种机构类 型的单位占8.7%。 表1按机构类型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构成(%) 合计 37.8 100.0 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 机关单位 0.2 社会团体 0.6 民办非企业 0.3 0.8 其他类型 1.1 2.8 从法人单位的行业分类看,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的法人单位数位 居前三位,占全市的58.4% 表2按行业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构成(%) 37.8 第二产业 5.1 采矿业 制造业 3.7 9.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1 0.1 建筑业 第三产业 3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8 2.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0 批发和零售业 11.5 住宿和餐饮 1.4 3.6 金融业 2

长了 109%;第三产业单位 327万个,占 866%,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 210万个增长了 557%。 从法人单位机构类型看,企业单位 345万个,占法人单位的 913%;其他各种机构类 型的单位占 87%。 表 1 按机构类型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构成(%) 合 计 37.8 100.0 企业单位 34.5 91.3 事业单位 1.1 3.0 机关单位 0.2 0.6 社会团体 0.6 1.5 民办非企业 0.3 0.8 其他类型 1.1 2.8 从法人单位的行业分类看,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的法人单位数位 居前三位,占全市的 584%。 表 2 按行业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万个) 构成(%) 合 计 378 1000 第二产业 51 134 采矿业 … 01 制造业 37 9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1 01 建筑业 13 34 第三产业 327 8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8 2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0 52 批发和零售业 115 305 住宿和餐饮业 14 36 金融业 01 03 — 2—

续表 位数(万个) 构成(%) 房地产业 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8 教育 0.8 2.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6 注:表中“…”表示该栏数据不够计量单位的数量值(下同) 从法人单位的地区分布看,单位数量较多的三个区县依次是海淀区、朝阳区和丰台区, 占全市的52.1%。 表3按地区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万个)构成(%)数量(万个)构成(%)做量(万个构成(%) 37.8 5.1100.0 32.7 100.0 首都功能核心区 6.0 15.8 5.7 东城区 4.7 5.2 西城区 5.8 0.1 1.5 2.1 6.4 崇文区 0. 宣武区 1 城市功能拓展区 54.4 19.0 58.0 朝阳区 21.4 0.6 l1.0 7.5 23.0 丰台区 3.3 8.8 7.6 8.9 石景山区 0.9 2.0 海淀区 8.3 城市发展新区 8.3 17.7 房山区 1.1 3.0 0.3 5.7 0.8 2.6 3

续表 单位数(万个) 构成(%) 房地产业 15 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 18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0 8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3 07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4 38 教 育 08 2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03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 3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6 42 注:表中“…”表示该栏数据不够计量单位的数量值(下同)。 从法人单位的地区分布看,单位数量较多的三个区县依次是海淀区、朝阳区和丰台区, 占全市的 521%。 表 3 按地区分的法人单位情况 单位数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万个) 构成(%) 数量(万个) 构成(%) 数量(万个) 构成(%) 合 计 378 1000 51 1000 327 1000 首都功能核心区 60 158 03 46 57 174 东城区 18 47 01 12 17 52 西城区 22 58 01 15 21 64 崇文区 08 22 … 08 08 24 宣武区 12 31 01 11 11 34 城市功能拓展区 206 544 16 314 190 580 朝阳区 81 214 06 110 75 230 丰台区 33 88 04 76 29 89 石景山区 09 23 01 20 08 24 海淀区 83 219 05 108 78 237 城市发展新区 83 220 25 504 58 177 房山区 11 30 03 57 08 26 — 3—

续表 单位数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万个)构成(%)数量(万个)构成(%)做量(万个构成(%) 通州区 12.7 3.7 顺义区 1.2 3.1 7.6 0.8 2.5 昌平区 4.3 7.6 3.7 大兴区 6.2 0.8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0.2 0.5 生态涵养发展区 2. 13.6 门头沟区 怀柔区 0.7 2.0 0.2 1.7 平谷区 0.6 1.6 3.6 1.3 密云县 0.6 1.7 延庆县 0.3 0.8 1 0.7 从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分布情况看,本市法人在本市兴办的产业活动 单位4.3万个;本市法人在外省市兴办的产业活动单位0.7万个;外国及外省市法人在京兴 办的产业活动单位1.2万个。 二、从业人员情况四 全市第二、第三产业期末从业人员816.9万人,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705.2万人增长 了15.8%。其中,第二产业期末从业人员201.3万人,占24.6%,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 230.4万人减少了12.6%;第三产业期末从业人员615.6万人,占75.4%,比第一次经济普 查时的474.8万人增长了29.7%。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期末从业人员704.7万人,占第二、第三产业期末从业人 员的86.3%;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112.2万人,占13.7%。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单位期末从业人员168.3万人,占第二、第三产业期末从业人员的 20.6%;地方单位648.6万人,占79.4%。 4

续表 单位数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万个) 构成(%) 数量(万个) 构成(%) 数量(万个) 构成(%) 通州区 19 49 06 127 13 37 顺义区 12 31 04 76 08 25 昌平区 16 43 04 76 12 37 大兴区 23 62 08 158 15 4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02 05 … 10 02 05 生态涵养发展区 29 78 07 136 22 69 门头沟区 07 17 01 25 06 17 怀柔区 07 20 02 33 05 17 平谷区 06 16 02 36 04 13 密云县 06 17 01 30 05 15 延庆县 03 08 01 12 02 07 从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分布情况看,本市法人在本市兴办的产业活动 单位4.3万个;本市法人在外省市兴办的产业活动单位07万个;外国及外省市法人在京兴 办的产业活动单位 12万个。 二、从业人员情况[注四] 全市第二、第三产业期末从业人员 8169万人,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 7052万人增长 了 158%。其中,第二产业期末从业人员 2013万人,占 246%,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 2304万人减少了 126%;第三产业期末从业人员 6156万人,占 754%,比第一次经济普 查时的 4748万人增长了 297%。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期末从业人员 7047万人,占第二、第三产业期末从业人 员的 863%;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单位 1122万人,占 137%。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单位期末从业人员 1683万人,占第二、第三产业期末从业人员的 206%;地方单位 6486万人,占 794%。 — 4—

表4按登记注册类型和隶属关系分的期末从业人员情况 期末从业人员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万人)构成(%)数量(万人) %)做量(万人)构成(%) 合计 816.9 100.0 201.3 615.6 100.0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资 704.7 86.3 0.7 79.8 544.0 88.4 港澳台商投资 39.0 4.8 12.6 外商投资 8.9 45.2 二、按隶属关系分 中央 20.6 17.8132.4 21.5 648.6 165.4 82.2 483.2 78.5 从行业分类看,期末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表5按行业分的期末从业人员情况 期末从业人员(万人) 构成(%) 合计 816.9 100.0 第二产业 201.3 24.6 采矿业 5.2 0.6 制造业 134.7 16.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7 建筑业 54.7 6.7 第三产业 615.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6.6 5.7 批发和零售业 l1.6 住宿和餐饮业 45.0 5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1.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5.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0.0 2.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5

表 4 按登记注册类型和隶属关系分的期末从业人员情况 期末从业人员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万人) 构成(%) 数量(万人) 构成(%) 数量(万人) 构成(%) 合 计 8169 1000 2013 1000 6156 1000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 资 7047 863 1607 798 5440 884 港澳台商投资 390 48 126 63 264 43 外商投资 732 89 280 139 452 73 二、按隶属关系分 中 央 1683 206 359 178 1324 215 地 方 6486 794 1654 822 4832 785 从行业分类看,期末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表 5 按行业分的期末从业人员情况 期末从业人员(万人) 构成(%) 合 计 8169 1000 第二产业 2013 246 采矿业 52 06 制造业 1347 16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7 08 建筑业 547 67 第三产业 6156 75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95 8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66 57 批发和零售业 943 116 住宿和餐饮业 450 55 金融业 251 31 房地产业 410 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59 11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64 6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3 1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41 17 教 育 431 5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00 2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6 23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67 45 — 5—

在期末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399.3万人,占48.9%;具有专业技术 职称的人员181.1万人,占22.2%;具有技术等级的人员113.0万人,占13.9%。 表6按学历、职称及技术等级分的从业人员情况 期末从业人员(万人) 构成(%) 合计 816.9 按性别分 男性 女性 39.6 、按学历分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具有大专学历人员 具有高中学历人员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185.7 22.7 三、按专业技术职称分 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人员 9.5 四、按技术等级分 其中:高级技师 3.2 0.4 技师 7.3 0.9 高级工 31.6 3.9 中级工 初级工 4.6 三、资产总额情况 经济普查结果显示,第二、第三产业的资产总计为646673.0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 增长了198.9%。第二产业资产总计为25015.6亿元,占总资产的3.9%;第三产业资产总 计为6216574亿元,占总资产的96.1%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资产总计占第二、第三产业资产总计的比重为96.5%,港 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占3.5%。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单位资产总计53242.7亿元,占全部资产的82.3%;地方单位 114250.3亿元,占17.7%。 6

在期末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993万人,占 489%;具有专业技术 职称的人员 1811万人,占 222%;具有技术等级的人员 1130万人,占 139%。 表 6 按学历、职称及技术等级分的从业人员情况 期末从业人员(万人) 构成(%) 合 计 8169 1000 一、按性别分 男 性 4932 604 女 性 3237 396 二、按学历分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448 55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1898 232 具有大专学历人员 1647 202 具有高中学历人员 2319 284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 1857 227 三、按专业技术职称分 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341 42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 695 85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人员 775 95 四、按技术等级分 其中:高级技师 32 04 技 师 73 09 高级工 316 39 中级工 333 41 初级工 376 46 三、资产总额情况 经济普查结果显示,第二、第三产业的资产总计为 6466730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 增长了 1989%。第二产业资产总计为 250156亿元,占总资产的 39%;第三产业资产总 计为 6216574亿元,占总资产的 961%。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资产总计占第二、第三产业资产总计的比重为 965%,港 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占 35%。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单位资产总计 5324227亿元,占全部资产的 823%;地方单位 1142503亿元,占 177%。 — 6—

表7按登记注册类型和隶属关系分的资产总额情况 资产总计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亿元)构成(%)做量(亿元)构成(%)做量(亿元)构成(%) 合计 646673.0 100.025015.6 100.0621657.4100.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资 623894.6 96.521510.3 86.0602384.3 港澳台商投资 7515.9 1.2 858.3 6657.6 1.1 外商投资 15262.5 2.32647.0 10.612615.5 0 二、按隶属关系分 中央 532422.7 82.312842.051.3519580.783.6 114250.3 17.7 12173.6 48.7102076.7 16.4 从行业分类看,资产总计较高的依次为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两个行业资产总计 为548771.2亿元,占全市的84.8% 表8按行业分的资产总额情况 资产总计(亿元) 构成(%) 合计 646673.0 100.0 第二产业 25015.6 3.9 采矿业 0.1 制造业 9981.7 1.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7283.4 第三产业 62165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99.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l1120.3 批发和零售业 17832.9 2.8 住宿和餐饮业 1204.6 0.2 金融业 474100.4 73.3 房地产业 20042.3 3.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4670.8 11.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29.3 0.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52.7 1990.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41.9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47.0 0.3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0.4

表 7 按登记注册类型和隶属关系分的资产总额情况 资产总计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亿元) 构成(%) 数量(亿元) 构成(%) 数量(亿元) 构成(%) 合 计 6466730 1000 250156 1000 6216574 1000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 资 6238946 965 215103 860 6023843 969 港澳台商投资 75159 12 8583 34 66576 11 外商投资 152625 23 26470 106 126155 20 二、按隶属关系分 中 央 5324227 823 128420 513 5195807 836 地 方 1142503 177 121736 487 1020767 164 从行业分类看,资产总计较高的依次为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两个行业资产总计 为 5487712亿元,占全市的 848%。 表 8 按行业分的资产总额情况 资产总计(亿元) 构成(%) 合 计 6466730 1000 第二产业 250156 39 采矿业 4332 01 制造业 99817 1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3173 11 建筑业 72834 11 第三产业 6216574 96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999 0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11203 17 批发和零售业 178329 28 住宿和餐饮业 12046 02 金融业 4741004 733 房地产业 200423 3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46708 11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5692 1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293 0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527 … 教 育 19903 0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7419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470 03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4558 04 — 7—

四、实收资本情况 经济普查结果显示,第二、第三产业的实收资本为76823.8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 的33832.5亿元增长了127.1%。其中,第二产业实收资本为7440.3亿元,占9.7%;第三 产业69383.5亿元,占90.3%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实收资本占第二、第三产业实收资本的91.2%,港澳台商 投资和外商投资占8.8%。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单位实收资本57540.1亿元,占第二、第三产业实收资本的 74.9%;地方单位19283.7亿元,占25.1%。 表9按登记注册类型和隶属关系分的实收资本情况 实收资本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亿元)构成(%)傲量(亿元)构成(%)做量(亿元)构成(%) 76823.8 100.07440.3 100.069383.5100.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资 70096.4 91.26245.9 83.963850.5 港澳台商投资 2943.9 2700.8 外商投资 3783.5 4.9 951.3 12.82832.2 4.1 二、按隶属关系分 中央 57540.1 74.94174.3 56.153365.8 地方 19283. 3266.0 43.916017.7 从行业分类看,实收资本较高的依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两个行业实收资本 总计为52201.1亿元,占全市的67.9%。 表10按行业分的实收资本情况 实收资本(亿元) 构成(%) 合计 76823.8 100.0 第二产业 采矿业 制造业 2732.5 3.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867.7 建筑业 637.1 第三产业 69383.5 9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18.2 2.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 4863.8 8

四、实收资本情况 经济普查结果显示,第二、第三产业的实收资本为 768238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 的 338325亿元增长了 1271%。其中,第二产业实收资本为 74403亿元,占 97%;第三 产业 693835亿元,占 903%。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实收资本占第二、第三产业实收资本的 912%,港澳台商 投资和外商投资占 88%。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单位实收资本 575401亿元,占第二、第三产业实收资本的 749%;地方单位 192837亿元,占 251%。 表 9 按登记注册类型和隶属关系分的实收资本情况 实收资本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亿元) 构成(%) 数量(亿元) 构成(%) 数量(亿元) 构成(%) 合 计 768238 1000 74403 1000 693835 1000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 资 700964 912 62459 839 638505 920 港澳台商投资 29439 39 2431 33 27008 39 外商投资 37835 49 9513 128 28322 41 二、按隶属关系分 中 央 575401 749 41743 561 533658 769 地 方 192837 251 32660 439 160177 231 从行业分类看,实收资本较高的依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两个行业实收资本 总计为 522011亿元,占全市的 679%。 表 10 按行业分的实收资本情况 实收资本(亿元) 构成(%) 合 计 768238 1000 第二产业 74403 97 采矿业 2030 03 制造业 27325 3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8677 37 建筑业 16371 21 第三产业 693835 9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182 2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8638 63 — 8—

续表 实收资本(亿元) 构成(%) 批发和零售业 5.0 住宿和餐饮业 376.5 0.5 金融业 18932.5 房地产业 350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268.6 43.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133.1 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0.1 教育 0.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五、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全市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61085.3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 28776.3亿元增长了112.3%。其中,第二产业15608.1亿元,占25.6%;第三产业45477.2 亿元,占74.4%。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占第二、第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7.0%, 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占23.0%。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单位主营业务收入24025.9亿元,占第二、第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 的39.3%;地方单位370594亿元,占60.7%。 表11按登记注册类型和隶属关系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亿元)构成(%)做量(亿元)构成(%)做量(亿元)构成(%) 合计 61085.3 100.015608.1 100.045477.2100.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资 47034.9 77.010837.2 69.436197.7 79.6 港澳台商投资 3655.9 1177.9 2478.0 外商投资 10394.5 17.03593.0 23.06801.5 15.0 按隶属关系分 中央 24025.9 39.35386.8 34.518639.1 41.0 37059.4 710221.3 65.526838.1 59.0 9

续表 实收资本(亿元) 构成(%) 批发和零售业 38844 50 住宿和餐饮业 3765 05 金融业 189325 246 房地产业 35032 4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2686 43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1331 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40 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733 01 教育 408 0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695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54 0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2 … 五、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全市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 610853亿元,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 287763亿元增长了 1123%。其中,第二产业 156081亿元,占 256%;第三产业 454772 亿元,占 744%。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占第二、第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770%, 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占 230%。 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单位主营业务收入 240259亿元,占第二、第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 的 393%;地方单位 370594亿元,占 607%。 表 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和隶属关系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数量(亿元) 构成(%) 数量(亿元) 构成(%) 数量(亿元) 构成(%) 合 计 610853 1000 156081 1000 454772 1000 一、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内 资 470349 770 108372 694 361977 796 港澳台商投资 36559 60 11779 76 24780 54 外商投资 103945 170 35930 230 68015 150 二、按隶属关系分 中 央 240259 393 53868 345 186391 410 地 方 370594 607 102213 655 268381 590 — 9—

从行业分类看,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的是批发和零售业24000.6亿元,占第二、第三 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9.3%;制造业9412.3亿元,占15.4%;金融业6175.6亿元,占 表12按行业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构成(%) 合计 61085.3 100.0 第二产业 15608.1 25.5 采矿业 382.7 0.6 制造业 15.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66.9 建筑业 4046.2 6.6 第三产业 45477.2 74.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26.4 3.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867. 4.7 批发和零售业 4000 住宿和餐饮业 656.1 金融业 6175.6 10.1 房地产业 2455.6 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77.0 5.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978.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1.4 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1.0 教育 0.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5.6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7.8 0.6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六、能源消费情况 经济普查对全市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能源消耗量进行了调查。 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量为2360.6万吨标准煤,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2633.9 万吨标准煤下降了10.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量为1759.6万吨标准煤,比第一次 经济普査时的1204.9万吨标准煤增长了46.0%

从行业分类看,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的是批发和零售业 240006亿元,占第二、第三 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393%;制造业 94123亿元,占 154%;金融业 61756亿元,占 101%。 表 12 按行业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构成(%) 合 计 610853 1000 第二产业 156081 255 采矿业 3827 06 制造业 94123 15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669 29 建筑业 40462 66 第三产业 454772 74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264 3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8675 47 批发和零售业 240006 393 住宿和餐饮业 6561 11 金融业 61756 101 房地产业 24556 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770 5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9786 4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14 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10 02 教育 605 0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56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978 06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5 … 六、能源消费情况 经济普查对全市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的能源消耗量进行了调查。 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量为 23606万吨标准煤,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时的 26339 万吨标准煤下降了 10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量为 17596万吨标准煤,比第一次 经济普查时的 12049万吨标准煤增长了 460%。 — 10—

共13页,试读已结束,阅读完整版请下载
刷新页面下载完整文档
VIP每日下载上限内不扣除下载券和下载次数;
按次数下载不扣除下载券;
注册用户24小时内重复下载只扣除一次;
顺序:VIP每日次数-->可用次数-->下载券;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