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证据学》第四讲 证据分类

第四讲证据的分类 指在理论上按照一定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证据作出 不同的划分。其目的是通过比较不同种类证据的特点,寻找 运用各类证据的一般规律。 证据的分类与证据的种类不同。后者只有“证据的存在 形式”一个标准,且是由法律规定的。前者有多种标准,有 交叉性,是理论上的分类。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人证与物证) (一)分类标准:证据的表现形式。 (二)含义: 言词证据:指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 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鉴定结论。 2、实物证据:指以实物形态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广义 的物证)包括物证、书证、勘验检査笔录、视听资料 (三)分类的意义: 1、言词证据主观性强,容易失实;实物证据客观性强, 不容易失实 2、言词证据具有主动性、直接性,实物证据具有被动 性、间接性(哑巴证据)
1 第四讲 证据的分类 指在理论上按照一定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证据作出 不同的划分。其目的是通过比较不同种类证据的特点,寻找 运用各类证据的一般规律。 证据的分类与证据的种类不同。后者只有“证据的存在 形式”一个标准,且是由法律规定的。前者有多种标准,有 交叉性,是理论上的分类。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人证与物证) (一)分类标准:证据的表现形式。 (二)含义: 1、言词证据:指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 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鉴定结论。 2、实物证据:指以实物形态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广义 的物证)包括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三)分类的意义: 1、言词证据主观性强,容易失实;实物证据客观性强, 不容易失实。 2、言词证据具有主动性、直接性,实物证据具有被动 性、间接性(哑巴证据)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一)分类标准: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二)含义 1、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第一手 证据。 (在证据为痕迹或体积较大物品时,采用科学方法如显 影、摄影收集后,应否视为原始证据?) 2、传来证据: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过转 述、转抄或复制的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上的证据。 (传来证据和外国传闻证据不同) (三)分类意义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应尽可能收集 运用原始证据。 、本证与反证 (一)分类标准:证据是否为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 出及其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为该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 (二)含义 1、本证:指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用以证明 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2、反证:指一方当事人为了推翻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
2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一)分类标准: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二)含义 1、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即第一手 证据。 (在证据为痕迹或体积较大物品时,采用科学方法如显 影、摄影收集后,应否视为原始证据?) 2、传来证据: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过转 述、转抄或复制的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上的证据。 (传来证据和外国传闻证据不同) (三)分类意义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应尽可能收集、 运用原始证据。 三、本证与反证 (一)分类标准:证据是否为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 出及其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为该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 (二)含义 1、本证:指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用以证明 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2、反证:指一方当事人为了推翻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

事实而提出相反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三)意义:对诉讼各方的证据作出比对,以判断何方 的事实主张成立的可能性大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一)分类标准:证据能否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二)含义 1、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 据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 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三)案件主要事实(因案件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被告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的 事实。 2、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 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3、行政案件的主要事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的事实 (四)分类的意义 1、直接证据多为言词证据,间接证据多为实物证据。 2、运用间接证据寻找直接证据、验证直接证据,直至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
3 事实而提出相反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三)意义:对诉讼各方的证据作出比对,以判断何方 的事实主张成立的可能性大。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一)分类标准:证据能否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二)含义 1、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 据。 2、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 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三)案件主要事实(因案件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1、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被告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的 事实。 2、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 法律关系是否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3、行政案件的主要事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的事实。 (四)分类的意义 1、直接证据多为言词证据,间接证据多为实物证据。 2、运用间接证据寻找直接证据、验证直接证据,直至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
按次数下载不扣除下载券;
注册用户24小时内重复下载只扣除一次;
顺序:VIP每日次数-->可用次数-->下载券;
- 浙江大学:《证据学》第三讲 证据种类.doc
-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法学总论——法学阶梯》参考书籍PDF电子书〔罗马〕查士丁尼(共四卷九十八章).pdf
- 波士顿大学:《财产权系统和法律制度》(英文版) BOS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pdf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各章试题库.doc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案例(民诉法适用范围).doc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doc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二十五章 仲裁法律制度.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二十四章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二十三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二十二章 民事执行分论.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二十一章 民事执行总论.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二十章 破产程序.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十六章 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裁判.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十五章 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十四章 再审程序.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ppt
-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讲稿)第十二章 简易程序.ppt
- 浙江大学:《证据学》第五讲 证明.doc
- 浙江大学:《证据学》第一讲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doc
- 浙江大学:《证据学》绪论.doc
- 浙江大学:《证据学》第二讲 证据概说.doc
- 中南民族大学:《知识产权法》习题集.doc
- 中南民族大学:《知识产权法》电子教案.doc
- 中南民族大学:《知识产权法》第一编 知识产权法总论.ppt
- 维纳大学法学院:《21世纪的公司法》教学资源(英文版)Delaware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pdf
- 《商法学》(案例)讲义.doc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一讲 经济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肖海军).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三编 市场规制法 第十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三编 市场规制法 第十一讲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四编 国家投资经营法 第十三讲 国家投资经营法导论.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四编 国家投资经营法 第十四讲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四编 国家投资经营法 第十五讲 国家投资法.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四编 国家投资经营法 第十六讲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五编 国家宏观调控法 第十七讲 国家宏观调控法导论.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五编 国家宏观调控法 第十八讲 计划、统计法律制度.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五编 国家宏观调控法 第十九讲 产业政策法律制度.ppt
-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资源(PPT课件)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二讲 经济法的调整原则和调整方式.ppt